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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如何认定家暴

来源:乌哈旅游

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一、男性是否可以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男性是可以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前述规定并未明确表明受害者仅为女性,故男性也可以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二、打到哪种程度算家暴

打到哪种程度都算家暴。家暴是打到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程度算家暴的行为。家庭暴力的含义为,存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三、打人就是家暴行为吗?

打人不是一定就认定是家暴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家庭暴力一般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与打人没有本质区别,说起来都是打人。要说区别,就是打人可能既针对家人也针对外人,而家暴是专门针对的家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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