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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对方不出庭怎么判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对方不出庭具体裁决需视情况而定:

1、劳动仲裁如果申请人不出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被申请人不出庭的,视为被申请人主动放弃了仲裁庭调查、质证、辩论、发表最后意见等一系列的权利,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仲裁的特点是:

1、审理时限短;

2、专业化高;

3、是一种准司法;

4、是一种介于行政与司法之间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5、劳动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且一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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