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税费规定如下:
1、增值税,约为房屋售价的百分之5.5,满两年免交,原业主缴纳;
2、个人所得税,房屋售价差额的百分之20或房价的百分之1,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请免税,原业主缴纳;
3、契税90平米以下为房价的百分之1、90到144平米以内为房价的百分之1.5、144平米以上为房价的百分之3,应办理相关优惠手续,买家缴纳;
4、房屋转移登记费80元,买家缴纳;
5、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费,买卖双方缴纳,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定金,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约定定金时,要以书面形式,可以签订定金合同或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
(2)约定定金时,对定金数额可以协商,但是按规定不得超过房价款的百分之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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