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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需要缴纳的费用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买卖房屋进行过户的费用有:

(一)购买房屋的费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税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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