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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生活补贴申报期

来源:乌哈旅游

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25日。未在申报期内提交申请的,视作放弃本次申报。在申报期内提交申请但程序未完成的,可在6月26日至6月30日补充完善,2022年7月1日起申报窗口关闭。

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

购房补贴、生活补贴(聘用补贴、安家补贴)、工资外津贴、攻读硕博奖励、挂职兼职补贴、职称奖励、在站博士后科研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生活补助等均由人才本人进行申报。

方式一:电脑端注册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先进行人才认定,经审核通过后点击“资金申领”—“个人补贴申请”进行申报。

方式二: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注册登录后搜索进入“嘉兴人才码”,先进行人才认定,经审核通过后进入“资金申领”版块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公告和诚信申报承诺,作出诚信申报承诺。

2、申报前先如实完整填写上传个人基本信息,如需修改个人信息请前往“个人中心—我的信息”进行修改

3、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后再根据资格条件逐项申报补贴项目,一旦提交补贴申请,个人基本信息将锁定。

4、申报项目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须尽快打印申报表,本人签字承诺、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再拍照上传。

5、申报表审核通过后完成终审。

申报材料需要什么?

证件照

身份证

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社保缴纳记录(浙里办APP下载)

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等材料

总结:补贴项目可根据我国发展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涉及人才补贴与我市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法律依据:《嘉兴市本级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市本级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1]68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趋势,在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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