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传染病专(兼)职人员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服从省、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辖区管理,积极配合搞好传染病防止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宣传、报告工作.
第二条负责制定每年的传染病防治计划,并督促落实。
第三条负责全院职工对《传染病防治法》的知识培训和岗前培训及年度考核. 第四条严格执行《传染病信息管理规范》,每日收集各科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准确的网络报告。
第五条做好各种传染病卡的分类登记工作,每周查对门诊日志和住院卡。发现漏报及时补报并按规定处理.
第六条凡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付霍乱、天花)艾滋病或斑疹伤寒、回归热、白喉、流脑、乙脑、恶性疟疾、非典、禽流感先电话汇报,做好电话记录,随后网络报告.
第七条对各科的传染病消毒隔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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