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凝结时间试验。 2.技术标准
GB 18445-2001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GB/T 1346-200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3.仪器设备
3.1水泥净浆搅拌机:符合JC/T 729的要求。
3.2标准法维卡仪:标准稠度测定用试杆有效长度为50mm±1mm、由直径为φ10mm± 0.05mm的圆柱形耐腐蚀金属制成。测定凝结时间时取下试杆,用试针代替试杆。试针由钢制成,其有效长度初凝针为50mm±1mm、终凝针为30mm±1mm,直径为φ1.13mm ± 0.05mm的圆柱体。滑动部分的总质量为300g±1g。与试杆、试针联结的滑动杆表面应光滑,能靠重力自由下落,不得有紧涩和旷动现象。
盛装水泥净浆的试模应由耐腐蚀的、有足够硬度的金属制成。试模为深40mm±0.2mm、顶内径φ65mm±0.5mm、底内径φ75mm±0.5mm的截顶圆锥体。每只试模应配备一个大于试模、厚度≥2.5mm的平板玻璃底板。
3.3量水器:最小刻度0.1mL,精度1%。
3.4天平:最大称量不小于1OOOg,分度值不大于1g。 4.试验条件
4.1试验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水泥试样、拌和水、仪器和用具的温度应与试验室一致;
4.2湿气养护箱的温度为20℃士1℃,相对湿度不低于90%。 5.试验方法
5.1测定前准备工作:调整凝结时间测定仪的试针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5.2试件的制备:以标准稠度用水量按7.2条制成标准稠度净浆一次装满试模,振动数次刮平,立即 放人湿气养护箱中。记录水泥全部加人水中的时间作为凝结时间的起始时间。
5.3初凝时间的测定:试件在湿气养护箱中养护至加水后30min时进行第一次测定。测定时,从湿 气养护箱中取出试模放到试针下,降低试针与水泥净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s~2s后,突然放松,试针垂直自由地沉人水泥净浆。观察试针停止下沉或释放试针30s时指针的读数。当试针沉至距底板 4mm±1mm时,为水泥达到初凝状态;由水泥全部加人水中至初凝状态的时间为水泥的初凝时间,用"min"表示。
5.4终凝时间的测定:为了准确观测试针沉人的状况,在终凝针上安装了一个环形附件。
在完成初凝时间测定后,立即将试模连同浆体以平移的方式从玻璃板取下,翻转1800二直径大端向 上,小端向下放在玻璃板上,再放人湿气养护箱中继续养护,临近终凝时间时每隔15min一测定一次,当试针沉人试体0.5mm时,即环形附件开始不能在试体上留下痕迹时,
为水泥达到终凝状态,由水泥全部加人水中至终凝状态的时间为水泥的终凝时间,用"min"表示。
5.5测定时应注意,在最初测定的操作时应轻轻扶持,金属柱,使其徐徐下降,以防试针撞弯,但结果以自由下落为准;在整个测试过程中试针沉人的位置至少要距试模内壁lOmm。临近初凝时,每隔 5min测定一次,临近终凝时每隔15min测定一次,到达初凝或终凝时应立即重复测一次,当两次结论相同时才能定为到达初凝或终凝状态。每次测定不能让试针落人原针孔,每次测试完毕须将试针擦净并将试模放回湿气养护箱内,整个测试过程要防止试模受振。
注:可以使用能得出与标准中规定方法相同结果的凝结时间自动测定仪,使用时不必翻转试体。 ⒎检测结束工作
检测完毕应记录数据,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 将检测后的试样处理,打扫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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