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 总人工程规模 类别 数 岗位及人数 备 注 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2、建筑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建 筑工程、装修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11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 工程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15 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道 土 1、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2、造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5 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设备安装工木程、路 工工程合同价≤5000 线万元 管程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5000万<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工程合同11 价≤1亿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元 员1人。 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工程合同价>1亿元 15 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质量员各增加1人。2、城市桥梁、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员1人。 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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