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帮助新员工有效地融入公司,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缺陷和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的员工(包括内部职务调动)都
要进行岗位试用期考察。
第二条 试用期员工由行政人事部以及需求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
核,用人部门由主管亲自指导;明确行政人事部、部门主管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 行政人事部责任权限:
1、 新员工入职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档案的建立(电子版与档案
袋),试用期考核表格的下发与回收。
2、 入职的相关培训:企业介绍与企业文化、企业相关规章制度与
规章、工作要求、价值观要求、岗位考核办法、考评方式、岗职、行为规范要求、工作方法。
3、 每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书面记录;定期与部门主管进行沟通
交流(至少每周一次)并出具周考核报告。
4、 按期审核、汇总转正材料,转正前一个月为新员工办理转正手
续。如果新员工未达到公司用人要求,应按程序办理辞退与离职手续。
部门主管与指导人责任权限:
1、 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工作实施细则并对新员
工进行工作方法以及业务培训,使其能尽快适应工作。 2、 部门主管人员按期检查并督促本部门指导人实施指导工作,
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并配合人事部进行相关考核。
3、 依照主管责任书,对新员工进行相关引导并传、帮、带,帮
助其加速融入公司。
4、 财务部、技术部、市场部、商务部、人事部等重要部门新员
工,部门主管要对其工作所产生的数据以及报表不定期进行抽查,以确定准确性,避免产生重大损失;
员工本人责任权限
1、 试用期员工有义务接受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并明确培训的
相关内容,学习公司相关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方法等。 2、 接受本部门的工作安排以及部门主管的批评与建议,如有异
议可进行协商。
3、 配合人事部门进行试用期考核。 第三条 试用期考核办法
试用期人员采取百分制倒扣法,即每入职人员均为100分,采取考核倒扣制,扣分标准如下:
1、 入职后第三天人事人员组织笔试,笔试范围包括企业规章制
度、公司内部工作流程、工作方式方法以及企业文化等。此项考核分值为5分,80分以上保留5分,80分以下,倒扣
5分;
2、 考勤,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扣3分,旷工扣5分,标准以
公司《考勤制度》为准;
3、 参照公司《奖惩制度》,警告扣2分,小过扣5分,大过扣
10分;嘉奖加2分,小功加5分,大功加10分,突出贡献奖加15分;
4、 布置工作采取《任务书》方式,任务书内容由部门主管自定
并下发给员工,由员工根据任务书内容自行分解制定周工作计划,完成率在85%以上不扣分,80%-85%扣2分,70%-80%扣3分,60%-70%扣5分,60%以下辞退。
5、 部门主管每周出具周测评结论,人事人员结合自身以及测评
结论对新员工进行面谈,试用期人员根据相关结论进行改进,如后期发现未改进者,扣5分; 6、 违反公司制度流程,每次2分;
7、 每月提交《试用期月工作总结》,不交扣5分,迟交(1工
作日)扣2分;
8、 管理岗位未认真执行《管理比记使用说明》,扣2分/次; 9、 人事人员每周以邮件的形式对余分进行反馈说明,未执行者
罚款50元/次。
10、 客户服务部门、销售部门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部门根据自身部
门需求制定《试用期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考核流程。
第四条 试用期员工管理流程 (一)整体流程
1、 试用期为六个月,人事部门负责考核期内考核实施,试用期员
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纪律以及规章制度,并接受考核。 2、
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个月,应完成工作总结,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公司人事部提交该员工转正相关资料(《试用期员工申请与审批表》),否则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人事部审核新员工的转正资料,转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
公司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负责人,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公司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4、
员工对试用评价或转正结论有异议的,应在得到人事部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按公司投诉程序进行投诉或申请复议。公司按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最终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和部门。 (二)特殊情况规定:
1、 终止试用或岗位调整:若新员工经考核在试用期不符合岗位录
用要求,部门可终止试用;如认为新员工适合部门其他岗位,可对其岗位进行调整。部门在试用期决定对新员工进行岗位调整,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部,经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批后,与新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调岗理由,员工协商一致后,并填写《内部调动申请表》,调整岗位后若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仍不能达到岗
位要求,停止试用;如果员工不同意调整岗位,予以辞退。 (三)各部门有额外试用期考评方式,经公司审批后,由相关部门向
行政人事部备案,行政人事部人员参与过程考评并出具考评报告。
第五条 福利待遇与休假
1、 工资标准按入职时签订的薪资表,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
计算。
2、 试用期员工前两个月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第三个月按正式
工资发放,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但必须书面明确指出。 3、 试用期内事假每月不能超过3天,如遇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
部门经理以及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请假程序与正式员工一致。 4、 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一致。 5、 丧假、产假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与正式员工一致,婚嫁转正后
与国家规定一致并进行补假。
6、 第三个月补缴前两个月社保且开始正常缴纳(当月25号以后入
职人员不补缴当月社保),公积金开始正常缴纳(前两个月不补缴且只有城镇户口缴纳)。
7、 试用期人员对《奖惩制度》与正式员工奖惩标准一致。 8、 开具公司抬头发票(费公司抬头发票不予报销),入职体检费用
在试用期结束后可凭体检发票报销,试用期离职或辞退员工不进行报销。 9、
第六条 辞职
试用期间员工辞职,需提前三日通知部门经理和人事部,并提交《辞职申请》并按离职程序办理,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离职证明在离职一周后开具。
第七条 执行中遇未尽事宜,本着客观公平原则处置,公司拥有对制度的调整权、补充权、解释权。
附件:
《附件一:员工周测评表》 《附件二:试用期员工月总结表》
《附件三: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以及审批表》 《附件四:员工转正通知单与回执单》 《附件五:内部岗位申请调动表》 《附件六:新员工主管责任书》 《附件七:员工面谈记录表》 《附件八: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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