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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体育会考的几点注意事项

来源:乌哈旅游


高中体育会考的几点注意事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9〕12号

四、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学生高中三年必须在体育与健康领域内修完至少11个学分,未达到此标准者不允许参加体育会考,会考成绩视为不合格。

五、已经在体育与健康领域修满11个学分的学生,因临时伤病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会考的,可以向区县考试组织部门申请缓考;在区县规定的缓考和补考时间内仍然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办理免考手续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因病或残疾不宜进行剧烈运动的学生,应该按照相关程序向学校申请免修体育。通过申请的学生不能和普通学生一起上体育课,也不能参加体育会考,免修体育的申请须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各区县教委、学校及家长要高度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本着对学生生命和健康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做好体检工作。做到既不能虚报疾病规避考试,也不能隐瞒疾病参加考试。

七、往届生可以参加区县组织的体育会考补考,但不能持任何证明办理免考手续,如不参加补考,体育会考成绩视为不合格。

《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

体育会考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体育高中会考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是学生获得《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书》必要条件之一,《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是学生取得《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体育学科会考成绩将记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为高等院校招生提供重要的基础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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