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电力调查报告(多篇)

电力调查报告(多篇)

来源:乌哈旅游
电力调查报告(多篇)

1然后再由村到组。这种上下级关系,名义上下级属于上级,但是在实质上上级跟下级不存在

雇佣关系,只存在合作关系。2002年之后,电力管理进行了大的整改,耒阳电力局收回所有的电力管理权,并自己管理到户,为了管理的方便,在农村建立起了乡供电所,由各乡供电所管理本区域的电力。下属管理人员与上级建立起了雇佣关系。这一大改革解决了以前很多问题,但是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关键字:耒阳市,农村,电力管理,电力改革

一、2002年前耒阳市农村地区电力管理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电力管理经营方式

1.市级单位与乡镇级单位之间的关系

耒阳电力局拥有整个耒阳地区电力管理经营权(除去少部分地区属小型水利发电站),在2002年之前,耒阳市电力局是把经营权管理权一并交在各乡镇手上的,电力局在各乡镇按装了一个总表,用来记录这一地区所使用的总电量,然后通过总电量计算总电费,乡镇单位只需要每月向耒阳电力交付给总电费就行了。电力局实际上是把这些电力承包给了乡镇单位经营管理,每月所要交付的这些总电费就可看做是承包费,电力局不要向乡镇单位的人员支付薪水(虽然名义上乡镇单位的工作人员属于电力局的

员工)。不支付工资,那么乡镇单位人员靠什么吃饭呢?实际上呀,乡镇单位向下级收取的电费总数总会比向电力局支付的总电费多(原因在后文中会详细说明),中间的差值就是乡镇单位的收益。

有人就要问了假如电力设施出现问题,比如电杆损坏,线路不通,变压器烧坏,这其中的维修费谁出?毫无疑问的这全部得由各乡镇各村自己负责。名义上,乡镇工作人员会说自己是电力局的人,即电力局的员工,但实际上他们不存在雇佣关系,说明白点就是合作关系。再说各村的电力设备都是由各村自己建立的,是各村的固定资产,跟耒阳电力局根本就达不上钩,所以乡镇村单位得自己维修电力设施,这中间的维修资金来源就是那笔电费差值。

2.更下层单位之间的关系

与上面相似,乡镇级单位把他拥有的电力管理经营权利交到各村手里,乡镇单位在各村安装了一个总电表用来记录整个村的总用电量,然后根据用电量收取电费,村级单位每月按时上交给该电费,同时如果村里出现电力设施问题由各村自己处理,乡镇单位一概不负责。村级单位的收益来自于向各组收取电费与乡镇单位上缴电费的差值。

位于最低的单位是组,它是直接向农村用户收取电费,再根据该组总表向村里交付电费。 肖运明,男,湖南耒阳人,华东交通大学机机械制造2009-

1(二)存在的问题 1.电价不能统一

按理来说电价都是国家控制的,每涨一分都是要经过很多考虑计算程序才能实现的。但是在2002年之前耒阳市农村地区的电价却不统一,只要通过乡政府签字下达文书就能对各村乃至各组的电价进行调控(我是学理科的,对这些并不是很懂,所以这里不谈论这种行为是否是合法),但是这种做法确实必须要的。在当时的承包制度下,必须需要这种不统一的电价来维持农村承包者的收益,以及平衡农村电力市场,使得这种制度能继续下去。 为什么需要这种不统一的电价呢?那我们就慢慢分析。我们从关系电费值的用电量去观察,在一个乡镇中处于最高的位置的电表为乡镇总表,我们用A表示。然后处于下一级的电表为村总电表,我们用B表示,再下一级的电表就是组总电表,我们用字母C表示,最后才是居民电表,我们用D表示。完美状况是所有的B值相加等于A的值,同一个村下的所有C值相加等于该村的B值,同一个组下所有的D值相加等于该组的C值。但是这种完美状况是绝对不可能的,就算是理论上也是不可能,因为电流在电缆上流过肯定是要发热的,造成损耗,这是非人为的亏损。再加上那些非法的偷电行为,那么这损耗就更加大了,而且有时候大的出奇。所以在实际中,应该是把上诉的所有等于号改成小于号。为了保证各级单位的收益,往往要使自己向下级收取的电费值大于自己向上级上缴的电费值,所以只有靠电价来控制,

这就造成了一个电价逐级升高的状况,这是电价不一的一个原因。 因为各村各组的亏损不一样,所以导致了各村的电价不一样,然后影响到每居民户的电价不一样,但是同一个组的电价总是一样的。也曾经有个组偷电现象极其严重导致该组电价升到70多元每度,这电价绝对是个天价,但是它却发生了,但是的具体情况讲不清了,现在用具体的虚拟数据来模拟出它是怎么升到70多元每度的。假设某组有20户人家,某一个月该组的组总电表显示该月该组共用了140度电,按村里给下来的电单价为1元每度,那么该组得向村里上缴140元电费,但是组管理员抄完全组的电表后,把这20户人家的用电量加起来才2度,那么140÷2=70,所以该组管理员至少要收每度70元才能保证自己不亏损,一般自己都要挣点钱的,所以电价绝对要大于70元每度。这种行为一般是集体窃电造成的(窃电造成的线损叫管理线损)。 电价不一让用户心理难以平衡,叫用户甚是不满意。在说电价不一,很可能使某些人从中获取过多的收益。 2.管理不健全

分工不明确,一个人往往要充当多个角色,抄表,收电费,维修电力设施,监管不法行为等等,由于当工作人员并不是多(洲陂乡乡级管理人员才四人,但洲陂乡却又13个

村),所以难免不出现问题,窃电现象很严重,电力设施维修不也及时,出现问题一般停电好几天。

管理人员缺少压力,以为就算疏于管理造成线损(上下两级

的用电量差值)很大,也可以通过电价来调节,自己永远立于不亏的地步。 3.滋生社会不良现象

电价低了可以通过乡政府签字下达文书提高电价,乡政府帮忙签个字,电力部门总得有点表示吧(这个你懂的)。在当时乡政府用电都是免费的,而且在需要调节电价时还可以得到点额外收入,所以这种制度让乡政府受益颇多。弹性的电价无疑让电力管理人员受益不错,不过从承包上看,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所谓的承包就是要挣钱的。农民们用的电价可能

有点高(只要该区域村民不偷电,都不会出现那难以理解的电价),但是由于管理上的问题,偷电现象比较严重,这使得偷电的刁民得益了,而那些老实的村民却要因此承担更高的电价,甚是不公平。

二、2002年后耒阳市农村地区电力改革,新的制度优劣 (一)改革方面

在2002年时,耒阳市农村电力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取消了承包制,所有的权利由省电力公司掌管,省电力局直接管理各市电力局,耒阳市属于衡阳市管辖,耒阳电力局在整个耒阳市农村地区设立了八个乡供电所,一个供电所管理3-4个乡镇,各供电所进行了对员工仔细分工,电价也按国家标准全部统一,电费由各供电所收取并全部上缴耒阳电力局,“员工”不再从电费中获得利益,而是由电力局统一发放工资。

上诉是宏观上的改动,最近几年一直都在进行小改的,比如在员工的分工上越来越细,刚开始时抄表的员工同是承担着收电费的工作,现在抄表的只抄表,电费不再由人上门收取,而是在乡里建立起专门的收电费处,由农民亲自去交,还可以可以预存电费(就像电话卡一样,但不可认为是城市里面那种插卡的,那是努力方向)。成立了专门的线路班,专门抢修线路等等。 (二)改革后的优势

越是健全的管理制度,越有利于一个企业的发展,它有效的遏制了先前的不合理的行为,使农村电力管理变得透明,同时也使农民们享受公正的电价,用电也更加方便,也使得他们更加信任电力行业。电力班的成立使得现在电力维修得到保证(虽然现在停电也比较常,但是维修确实没有落下)。无疑新的制度让一部分人利益受损,但是从直接或长远的角度上看,新的制度无论是对于民众对于国家电力都是有利无害的。 (三)还存在的问题

管理制度确实改革了,但是电力设施没有进行大的整改,线路经常问题,线损超标。 遇到拖欠电费的情况不好处理,去给他把电断了这种做法不方便也伤和气,似乎可以把这一问题推却到道德问题上,但是从另一方面也说明这种管理方式还是存在问题的,管理有待进一步的成熟。 三、由此所思

农村电力管理改革这一进步也是我国农村建设的一大进步,

农村的生活正在改善,我们

i应从中看到国家富强的影子,但是还是存在问题,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农村建设 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i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