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要求及控制措施 1职责
(1)项目管理部门或检修施工部门: ①协调交叉作业中不同单位间的安全关系。 ②安排施工时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③施工前必须编写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④必须按规定安装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等。 ⑤必须保障特殊高处作业的通讯顺畅。
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的安全规定。 ⑦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证上岗。 (2)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①负责按规定审批安全措施及资质。 ②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标准。
③检查并督促整改个人违章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④检查特种工取证情况和施工人员体检情况。 2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签字。 (2)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检查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
(3)施工中安全环保部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隐患整改通知单。
(4)交叉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交叉单位联系,设计并安装安全设施。
(5)施工完毕后,安装单位负责按规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离设施。 3考核
(1)安全环保部根据检查结果对施工或检修单位进行考核。 (2)外协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安全环保部将根据《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3)外协施工单位未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即开始施工的,安全环保部将对发包单位及外协施工单位同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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