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承包对各相关单位的协调管理
一、总承包服务要点
1.施工现场建立以土建专业为主的工程指挥部,成员涉及各专业、工种负责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总体协调控制。同时,建立例会制度,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问题,及时采取协调措施,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2.实施网络化管理,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形成总体网络计划,对各工序、工种的穿插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挖掘关键线路的潜力,各分部分项工程和各工序的穿插要紧凑,确保施工空间、时间充分利用。同时保证各专业良好的配合,避免互相干扰,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造成工序时间的延长。
3.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用地,在施工现场统一划分、集中管理的前提下,保证各专业施工作业面相对独立,从而达到合理使用工作空间的目的。
4.加强对劳务队伍及材料供应部门的考查、监督,对分包方生产能力、材料供应状况进行跟踪,保障各工序如期完成,便于协调各工序按计划插入施工。
二、总承包服务职责
工程总包单位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计划、技术指导、竣工验收、工程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质量监督备案资料的上报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1.负责劳务人员的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的通行,施工场地整洁有序,施工和
消防通道畅通及现场垃圾清运。
2.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保证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负责现场保卫、防火、防盗工作。
3.负责为劳务人员创造施工工作面,为工序交叉创造施工条件,协调好场地使用。
4.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合格的水源、电源及消防用具。
5.如劳务人员要使用总包单位的临时设施或设备时,做好有关调度计划,总包单位应协调满足分包单位的使用要求和工作需要。
6.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合格的施工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具。
7.负责劳务人员工作内容的土建配合工作。
8.根据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的质量目标及计划,按期提供施工条件,保证劳务人员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按期开工、按期竣工。
9.负责所有竣工图纸及工程相关资料的归纳整理。
10.负责整体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三、总承包服务措施
1.全面负责总体施工过程的协调、管理并向劳务队伍提供合同范围之内的服务,由项目经
理负责按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统筹安排劳务人员进出场。
2.协调各交叉施工的工序搭接,调配各劳务人员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管理施工用水、用电按合同要求提供的库房、临建、堆场及各种工具等。
3.负责审核劳务人员月度报表,并且进行汇总,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对其中的工程量及进展计划有责任进行整改。
4.对施工质量,设专职管理小组,每小组不少于2人进行施工质量管理,负责各分包专业施工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对分包单位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旁站指挥确保达到目标质量的实现。
5.各劳务人员按照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提出进退场时间并提供详细的分包工程工作量、施工周期,由项目经理审核后签定承包合同,服从统一管理。
6.交叉施工协调管理:在劳务人员按计划进场后,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施工顺序,结合施工进度,合理的进行交叉施工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7.由工程总包方设立专职质量抽验人员,对进场的材料进行现场抽验制度,并将抽验结果上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8.劳务人员进场后积极地与之联系签定分包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将施工安全落实到实处。对于外分包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切实落实好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
9.加大各劳务队伍的协调力度,确保交叉施工的有序性,我们将坚决贯彻“全方位、全过程、全专业”的总承包管理模式,严格按施工总体部署、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精心施工,确
保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各分项工程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总承包与专业分包的配合
1.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合同约定,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文本为依据,自始自终贯彻到整个施工管理过程。
2.根据施工内容及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签发后,组织实施。
3.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
4.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分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场计划;进口设备、材料进场计划等。)
5.本着相互协作、共同对业主负责的宗旨,与分包单位签订总分包协议,将业主要求纳入相应的协议中,使分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完全处于总承包方的控制状态之中,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6.总承包方每周定期与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以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检查分包单位每周完成情况及布置落实施工生产计划。
7.总承包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
8.提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右总承包负责解
决的问题决不拖延和延期。
9.总承包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总承包分包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五、总承包对相关单位的协调管理
(一)与建设单位的协调
1.项目部经理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把建设单位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建设单位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建设单位满意。
2.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对于合同允许条件下的工程进行延误或超合同条件下施工,必须及时请业主或监理书面认可。
3.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建设单位排忧解难,和建设单位融洽相处。
4.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签定的标书与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合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等核实或签证。
(二)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1.与设计院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中,包括施工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工况,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
2.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发包方会同建筑师、供应商(制造商)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
3.组织地方专业主管部门与建筑师的联系,向设计方提供主管部门协助的专项工程,如煤气、外配电、水、通讯、市政、污水处理、环保、广播电视等设计、施工安装、检测等资料,完善整体设计,确保联动调试的成功和使用功能的兑现。
4.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驻场建筑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发包方、建筑师、监理等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小样板间,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
5.根据发包方指令,组织设计方参加机电设备、精装饰用料、卫生洁具等的选型、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的定样采购。
6.协调各施工分包单位在施工中需与建筑师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建筑师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列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协助建筑师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裂缝等变化。
(三)与监理单位的协调
1.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发包方及监理师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在分包单位“自检”和总承包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2.贯彻本公司业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对各分包施工单位予以检控,确保产品达到优良。本公司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分包单位工作的失职、失
误均视为本公司的工作失误,因而杜绝现场施工分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四)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
1.此处的政府指当地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容监察部门、税务部门、公安交通部门、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消防管理部门、劳动局等。
2.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地方法规和惯例。
3.一切项目管理活动都须遵纪守法。
4.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
5.主动向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纳税,主动与公安交通部门取得联系,求得施工占用道路的批准运输的畅通。
6.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求得法律的保护和指导。
7.主动与市容监察部门联系,搞好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
8.主动与质监站、安监站联系,求得他们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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