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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党的生活》 2015年第1期
12 月25 日,新华社播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等纪律要求。12月26 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在重申纪律的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举报信箱。
12 月25 日,订阅“海南廉政”微信公共号的用户都收到了一篇名为《快过年了,有一种温暖叫海莲君提醒你》的文章。海南省纪委以“海莲君”的口吻,逐一梳理出“节假日哪些错误不能犯”,“温馨提示”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红线,并祝大家过一个廉洁美好的假期。
随着纪检监察政务微博、微信公共号的普及,不少纪检监察机关都有了自己的“海莲君”,并与纪检监察网站一起,构成了廉洁过节舆论监督的新阵地、新平台,有效提升了公众参与度。
中央纪委除公布其举报网站外,还在官网开设“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专区”不仅通报典型案例,还设置了“我要举报”入口和“网友留言”板块。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纪委也在各自网站开设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并设置了曝光台。
不少纪检监察微博、微信也在第一时间转发中央纪委和当地纪委关于廉洁过节的相关通知。
上海市纪委官方微博“@廉洁上海”还在首页链接中央纪委“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并置顶。
针对新平台带来的“新效应”,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党校廉政法学与制度廉评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评价道:“一是提升宣传效果,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节前廉政教育;二是便于群众监督,既拓宽了监督渠道,又调动了积极性。”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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