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出租者(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出租车承包者(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现有车牌号为豫BT4936锐欧出租车一辆,承包大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车经营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营运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不得将甲方车辆抵押、倒卖、转租或从事其他活动,如有发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车辆若发生被盗、诈骗等刑事案件造成损失、损坏、丢失、违章、停运、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有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
二、保险:乙方必须在每年按时保险(交强险、司乘险、第三者责任险),甲方每年检查乙方保险购买情况,禁止无保险营运。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发生费用: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车、车体保养、年审、季审、气瓶审验、计价器、税收、公司费用等。乙方必须对随车证件按时审验,
不能拖审。
四、承包期:乙方承包车牌号为豫BT4936锐欧出租车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承包租金与交款方式:具体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每月贰仟(2000.00元)。每月5号前交付,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收回车辆,押金不退。
六、包车押金: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包车押金贰万元整(20000元),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
七、乙方在包车期间,如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交通事故等所产生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在乙方包车期间,如果遇到政策性的出租车计程价格标准上调或下浮,可根据市场价格甲乙双方重新协商承包租金。
九、在乙方营运中如有变动:如甲方提出卖车,乙方主动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回押金,终止协议。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包车协议,要通过有关车辆鉴定部门将车鉴定后甲方收回车辆,终止协议,甲方不退押金。
十、双方签订协议起,甲方将车牌号为豫BT4936锐欧出租车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信守协议,从双方签字日开始生效,如有违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
协商解决。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注:乙方提供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1份 驾驶证复印件1份 上岗证复印件1份 房产证复印件1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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