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应有废油、废液、废气、废蓄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
4、 涂漆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干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应设有通风设备。
5、 调试车间或调试工位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
6、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7、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8、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9、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7、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8、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9、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10、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11、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12、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3、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14、 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15、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
除静电的设施。
16、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
器和电热器。
17、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
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
线。
18、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19、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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