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学生流失责任书
为了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法法》贯彻落实,巩固两基工作已取得的成果,严控中学生流失,特制定本责任书,全体教师按规定完成各项目标。
(1)教师要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法》,把严控学生流失纳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及时解决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重点问题,特别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学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适当给与减免学杂费,增加义务教育经费补贴等 优惠政策,保证其按时受完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
(2)改进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对以流失的学生必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查明原因,根据实际,采取减免学费,帮学献爱心,助贫手拉手等各种措施劝其返校,并保证该生后的正常学习。
(3)实施目标责任制。年度流失率必须控制在1%之内,其中初一、初二各班年度不准流失;初三年级年度流失不超过2人,否则受到下列处罚,班级不能评为先进集体、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取消评优资格、并从当年的年度奖金中扣除20%。
(4)学年终,学校对各班级进行学生、学籍核查,落实本责任书。
学校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 (签字)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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