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跨区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建管[2001]409号)规定,凡是进入马鞍山市建筑市场的进皖(跨区)监理企业须持以下资料,办理登记备案。
1、外省企业应持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出省承揽工程介绍信,本省企业持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出承揽工程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附复印件);
3、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并附复印件),上一年度企业资质复查(年检)必须合格。企业所在地上一年度未开展资质复查(年检)工作的应提供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不进行年检(复查)的文件;
4、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市场行为评估资料,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安徽省进皖跨区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表》一式二分;
5、外省进皖(本省进马)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监理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注册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
6、《安徽省监理企业业绩信用登记手册》和《安徽省监理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信用登记手册》。
7、新进企业持工程邀标公函,或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的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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