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 说 明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为配合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实施,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我站编制了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现将有关说明如下:
一、价目表是以《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基础编制的,是《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的价格表现形式;反映了我省建筑企业的社会平均价格水平。价目表是测算200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的基础。是编制最高限价、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参考之一。
二、价目表的人工工日单价:建筑工程 42.00元/工日,装饰工程 50.00元/工日。
三、价目表所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1.价目表中的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4月份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格。
2.价目表中的材料单价为从其来源地运到工地仓库后出库的施工现场全部费用。其内容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费用。
3.价目表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和各种胶泥等,均按消耗量定额取定的强度等级计算,使用时可按价目表第十六章附录一中列出的不同强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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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单价进行换算。
4.价目表中给出规格材(门窗用、模板用)、原木、工程料等不同规格的木材价格,供不同子目使用。
四、价目表中机械台班单价是按《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计算的。除机械台班费用外,大型机械的基础费用、安装拆卸费用、运输费用,详见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十四附表。
五、混凝土和砂浆用水泥均按硅酸盐水泥单价计入,若使用不同品种水泥时,可按不同品种水泥的价格进行换算。
六、价目表中的石灰是按现场消解生石灰考虑的。若施工现场使用袋装熟石灰时,按下列办法调整:
1.定额消耗量按《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的有关说明调整。
2.袋装熟石灰材料的基期价格为230元/吨。
七、价目表中木材是按现场自然风干考虑的,混凝土的养护是以现场自然养护考虑的,若实际使用中木材需要专门烘干和混凝土需要进行蒸汽养护时,按发生的费用列入措施费用。
八、如发生外购黄土,价目表的黄土基期价格为18.24元/m3。
九、价目表中的砂浆单价是按现场搅拌砂浆考虑的,若施工现场使用预拌砂浆时,按下列办法调整:
1.消耗量按《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的有关规定调整。
2.预拌砂浆单价可按当时市场信息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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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使用清水模板施工的混凝土构件表面不需要再做装饰抹面时,每平方米模板接触面增加6.67元补偿费。
十一、外墙脚手架编制有双排外架、爬架脚手架、悬挑双排外架三种形式。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时,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脚手架搭设方案自主选择。
十二、本价目表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桩基工程;第三章:砖石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五章:金属构件制作及钢门窗工程;第六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七章:木门窗和木结构工程;第八章:楼地面工程;第九章:屋面防水及保温隔热工程;第十章:建筑装饰工程;第十一章:总体工程;第十二章:耐酸防腐工程;第十三章:脚手架工程;第十四章:垂直运输;第十五章:超高增加人工机械;第十六章:附录。
十三、本价目表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除有注明外,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除有注明外,均不包括“×××”本身。
十四、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十五、本价目表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工作。
补充定额总说明.
1.工程使用袋装熟石灰时,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需对相应定额子目按下列规定调整:
(1)袋装熟石灰用量按定额生石灰消耗量乘1.3系数。 (2)每吨定额生石灰消耗量应扣除以下材料和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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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0.478工日/t 水:0.043m3/t
2.工程使用预拌砂浆时,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需对相应定额子目做如下调整:
(1)砌筑工程中,不分砌筑砂浆种类,相应定额子目内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69工日;抹灰
工程中,不分抹灰砂浆种类,相应定额子目内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1.10工日。
(2)相应定额子目内“灰浆搅拌机200L”的台班消耗量全部扣除。 (3)砂浆数量不变,将现场制拌砂浆配合比改为预拌砂浆。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一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机械土方子目中没有计算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按本价目表第十六章附录二的有关子目另行计算。
补充定额
说 明
1.水坠砂按机械施工考虑并考虑了人工配合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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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价规则
1.水坠砂按实体积计算,挖土方可另执行相应子目。
第二章 桩基工程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二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重锤夯扩定额中填充料单价是按不计价的素土考虑的,设计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消耗量定额下面的注来换算,其填充材料单价的基期价格详见本价目表附表的材料单价。
2.降水系统维护定额基价只包括对集水管系统养护、维修的人工和材料费用,不包括抽水水泵的台班费用,抽水台班的计取数量依据现场签证,台班单价按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中J08031潜水泵(74.97元/台班)计算 。
3.静力压混凝土管桩子目基价中未包含混凝土管桩本身价格。
补充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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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回旋钻机成孔以相应砾石定额子目消耗量为基准,卵石地层乘以1.1的系数,软岩地层乘以1.3的系数。
2.静力压混凝土管桩定额子目不含混凝土管桩制作。桩尖制作套用预埋铁件,桩头处理套用相应子目。
3.灌注桩后压浆是按照两根底管、一根侧管计算的消耗量,设计不同材料材质及用量可以换算。
4.机械洛阳铲成孔适用于水位以上黏土、粉质粘土地层成孔,地质条件不同可按现场签证处理。定额消耗量中考虑了30米范围内倒渣土,渣土外弃套用相应子目。
5.基坑支护的架子费套用15米以内钢管外脚手架(13-1)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冲击钻(锥)机成孔深度是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同一井深分不同土质套用不同子目,不论其所在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子目。 2.静力压混凝土管桩以不同桩径(含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3.预制桩截桩头不论其桩头长短均以“个”计算。
4.素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加0.25m乘以设计断面以“m3”计算。 5.人工挖孔桩护壁模板按护壁混凝土体积以“m3”计算。
6.灌注桩后压浆以不同桩径按“根”为单位计算,桩顶标高以上虚桩部分不得计算桩长。
7.机械洛阳铲成孔按入土深度乘以成孔的截面积以“m3”计算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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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砖石工程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三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若施工现场使用预拌砂浆按总说明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四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施工中现场搅拌混凝土使用价目表中4-1~4-4子目,非现场搅拌混凝土使用价目表中B4-1子目。混凝土单价是按常用强度等级综合后列入,使用时可按当期市场信息价进行调整。非现场搅拌混凝土是指在场外集中加工的商品混凝土。
对于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指集中搅拌混凝土,通过固定水平钢管运输至泵车,由泵车入模)使用价目表中4-1~4-4子目,但应增加使用泵车而产生的措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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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筋采用机械连接(锥螺纹连接、直螺纹连接以及冷挤压套筒连接)子目时,应考虑扣除综合在钢筋定额子目中的电渣压力焊或电焊的焊接费用。框架柱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应扣除定额中所含的电渣压力焊费用4.5元/个;其他构件 (包括剪力墙中暗柱)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应扣除定额中所含的焊接费用2.6元/个。
补充定额
说 明
本章补充混凝土、钢筋、现浇模板三部分。 1.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按C20砼强度列入。实际与子目不同时,可调整。 2.钢筋
(1)混凝土植入钢筋考虑了钻孔、打胶等内容,其植入钢筋并入被植入
所属构件内计算。
(2)钢筋套筒冷压接头子目适用于直径在22mm及以上的钢筋。 (3)钢筋直螺纹连接和锥螺纹连接,按设计要求区别钢筋规格分别套用。 3.模板
(1)模板子目是按不同情况,已综合工具式钢模板、(定型钢模)组合钢
模板、木模板、砖地
模、砖胎模、混凝土长线台座等。若与实际情况不同时,不予调整。 (2)模板子目层高是按3.6 m考虑的(包括3.6m)。建筑设计层高超过3.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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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计算超高
支模。
(3)飘窗板模板套用栏板模板子目计算。
(4)地下室墙模板子目执行相应墙模板子目。若采用止水螺杆方式支模时,
螺栓材料用量乘
20.00系数,其余不变。
(5)斜屋面板模板按相应板模板子目乘1.15系数。
(6)梁高大于1.5 m且梁宽大于0.8 m的超大矩形梁模板按相应梁及框架梁
模板子目乘0.4系
数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混凝土
(1)混凝凝土构、配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及“构、配件混凝土含量表”折算,以”m3”为单位计算。
(2)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 m2以下的孔洞,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不
予扣除;单孔面积在
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 2.钢筋
(1)混凝土内植入钢筋,区别不同的钢筋规格,以根计算。 (2)设计采用套筒冷接头时,按个数列项计算。
(3)钢筋直螺纹连接和锥螺纹连接区别钢筋直径按个计算。 3.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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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捣制混凝土墙工程量以“m3”计算。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侧面,墙与
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
按墙身厚度,分别套用“墙”相应子目。
(2)捣制梁及框架梁的梁端与柱交接时,梁长计算至柱侧面;次梁与框架
梁(或主梁)交接时,
次梁长算至框架梁(或主梁)侧面;梁端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梁算至墙侧面;梁端与砖墙交接时,伸入砖墙内部分(包括梁头和捣制梁垫)并入梁内计算。
第五章 金属构件制作及钢门窗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五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轨道制安执行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补充定额
说 明
1.
金属压型墙板子目中材料:彩钢板双层夹心聚苯0.6板芯厚75mm如与设计不同,此材料可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但人工消耗量不变。其余材料不予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压型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单个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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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构件运输及安装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六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价目表费用中已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
2.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而需要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按实结算。
第七章 木门窗和木结构工程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七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1.成品木门、人防砼门、钢质人防密闭门均包括门框,按外购成品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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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1.成品木门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尺寸计算。
2.人防砼门、钢质人防密闭门安装工程量按洞口尺寸以“m2”计算。
第九章 层面防水及保温隔热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九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1.基础筏板卷材防水层子目中均已包括涂刷基层处理剂,卷材搭接用粘结剂。 2.增加外墙外保温(分板材保温、聚苯颗粒浆料保温)和楼地面隔热两部分补充定额。
3.外墙外保温层的子目,主要按陕02J12-1外墙外保温构造图集的设计要求设置,子目中不包括上述图集中或对象工程设计中要求的水泥砂浆找平层及装饰面层。对图集内不构成工程实体及比较零碎且用量较小的零星材料,归入零星材料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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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价规则
1.基础筏板卷材防水层均按设计图示铺设卷材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0.3 m2
以内物件所占面积。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外墙外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或抹)面积,区分不同厚度,以“m2”计算。要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0.30 m2 以内物件(或洞口)所占面积。
4.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柱 、垛所占体积,但应扣除凸出地面的设备基础所占的体积。
第十一章 总体工程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十一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广场砖铺砌按饰面的实铺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及设备等不需铺贴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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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水管道铺设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均不扣除阀门及各类管件所占长度,应扣除排水井所占长度。
3.砼缘石、石质立缘石、石质块、条石块均按实际铺设长度以“m”计算。 4.池渗漏试验以池的容积计算。
第十三章 脚手架工程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十三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本章节共增加了爬架的搭设拆除子目、爬架提升、降落及挑架底部支撑共4个子目。
1.爬架的搭设拆除子目已包含了爬架的搭设、拆除、以及场外运输费,不包含爬架的方案设计费用,方案设计费根据不同工程按实际发生计算。
2.爬架提升子目已包含了提升所需的预埋铁件,爬架降落子目没有考虑预埋铁件,需要时另行计算。
3.挑架底部支撑没有考虑挑架架体费用,架体费用执行相应消耗量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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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爬架搭设拆除子目按搭设的外墙长度乘以实际搭设高度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2.爬架提升子目和爬架降落子目按照爬架提升或降落外墙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3.挑架底部支撑子目按搭设外墙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第十四章 垂直运输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十四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1.采用非滑模施工的住宅楼(剪力墙)工程,不论采用何种施工工艺,均套用剪力墙(非滑模)定额。
2.采用非滑模施工的医院、宾馆、图书馆建筑,按相应滑模施工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功能及高度,按建筑面积以“m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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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
附:装饰工程超高降效系数
一、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板顶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饰装修楼面(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指檐口板顶高度),按装饰装修工程的人工与机械费以元为单位乘以本定额中规定的降效系数。
第十六章 附 录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十六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本节补充的配合比是根据市场收集的实际工程用配合比进行综合确定的,配合比中已包括材料用量配制损耗,未包括制作的人工和机械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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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陕西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第十章建筑装饰工程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十章各节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块料面层中的拼花子目材料单价是按成品材料考虑的,材料在现场若发生二次加工,费用另计。
2.对于价目表缺项的镶贴预制水磨石、蓝田石、汉白玉子目,按大理石子目使用,使用时只将大理石材料单价换成预制水磨石、蓝田石、汉白玉的材料单价。
3.薄板天棚面层中薄板材料单价按成品考虑,若薄板为现场加工时,其加工费另计。
4.不锈钢电动伸缩门子目中没有考虑安装钢轨时需浇筑混凝土、予埋铁件的部分,发生时套用有关的章节子目。
5.不锈钢旗杆子目中没有考虑旗杆下面的混凝土基础、底座装饰,发生时套用有关的章节子目。
补充定额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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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补充玻璃幕墙、文化石粘贴、砂浆找平层、刮腻子、墙面打磨补洞、钢丝网抗裂缝、金属结构探伤与除锈、金属结构构件刷防火涂料等6节,共33个子目。
1.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定额。
2.玻璃幕墙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已在定额中综合,但与玻璃幕墙不同材质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3.玻璃幕墙中,玻璃规格、材质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含量不变;龙骨间距、规格设计与消耗量定额不同时,按实调整。
4.金属结构工程,规范要求除锈,其工程量按除锈部位的制作工作量计算。 中锈:部分氧化皮破裂脱落,呈堆粉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重锈:大部分氧化皮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5.金属构件中镀锌铁皮除锈按面积计算,其余钢构件除锈按吨计算。 6.金属结构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检验者,按设计要求检验项目计算。
措施项目说明部分
一、说 明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以下简称《09规则》),在2004年颁发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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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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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二次搬运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五)税金。 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
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各专业适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工程。
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砼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浆)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热、路灯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 三、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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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四、计价费率的使用规定
1、计价费率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率,编制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约定合同价以及竣工结算均必须按照规定计取,不得缺项,也不得对费率实行浮动。
2、编制最高限价,应以本计价费率中全部费率为依据。以体现招标最高限价为社会平均价的编制原则。
3、编制投标报价,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率外,其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也可参考本计价费率中相关费率。
4、约定合同价,招标工程应以中标价中的计价费率为依据,不得改变其计价费率。
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直接发包的工程,合同价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费率计取,其他费率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参照本计价费率计取。
6、竣工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费率计取。
7、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实行行业统筹,由项目业主缴纳。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时按规定计价。结算工程价款不包括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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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税金不分专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础计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
当发包人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总承包人服务的范围及深度,总承包人应在报价中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编制最高限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总承包服务范围及深度,计列总承包服务费,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可按分包工程造价2-4%的计取;发包人只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可按其总价值的0.8-1.2%计取。
投标人自主确定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 2、关于停工损失费的索赔
承包人按照双方约定进入施工现场后,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超过24小时,且不存在转移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必要条件,发生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应按索赔程序办理。
停工损失费的索赔应按发承包双方约定计算,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下式计算:
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停工天数×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单价×0.4
施工人员停工损失费=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停工总工日数×基期综合日工资单价
周转性材料停工损失费=停工天数×周转性材料租赁单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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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周转性材料是指,模板及支架、脚手架钢管、扣件等。
二、计价费率
一、 不可竞争费率:
1、 规费(不分专业)(%) 计费基础 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3.55 0.15 0.45 0.07 0.04 0.04 0.30 0.07 失业 保险 医疗 保险 工伤 保险 残疾 就业 保险 生育 保险 住房公积金 意外伤 害保险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建筑、安装、装饰工程(%) 计费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2.60 环境保护费(含排污) 0.40 临时设施费 0.80 (2)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计费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1.80 环境保护费(含排污) 0.40 临时设施费 0.80 3.税金(不分专业不可竞争) 计税基础 分步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 适用 纳税地点在市区 纳税地点在县城、镇 纳税地点在市区、县城、镇以外 税率(%) 3.41 3.35 3.22
二、 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费率 2、 建筑工程 (1)企业管理费 适 用 一般土建工程 计费基础 分项直接工程费 费率(%) 5.11 23
机械土石方 桩基工程 人工土石方 分项直接工程费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1.70 1.72 3.58
(2)利润 适 用 一般土建工程 机械土石方 桩基工程 人工土石方 计费基础 分项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 分项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 分项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 费率(%) 3.11 1.48 1.07 2.88
(3)措施费(费率计取部分)(%) 适 用 一般土建工程 机械土石方 桩基工程 人工土石方 计费基础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验费 二次搬运费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分部分项工程费 -可能发生的差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可能发生的差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可能发生的差价 人工费 0.76 0.10 0.28 0.86 0.34 0.06 0.28 0.76 0.42 0.04 0.06 0.36
2.装饰工程
(1)企业管理费
计费基础 分项直接工程费 费率(%) 3.83
(2)利润 计算基础 分项直接工程费+管理费 费率(%) 3.37
(3)措施费(以费率计取部分)(%) 计算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0.30 24
二次搬运费率 0.08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 0.15
-可能发生的差价
3.安装工程
(1)企业管理费 计费基础 人工费 费率(%) 20.54
(2)利润
计费基础 人工费 费率(%) 22.11
(3)措施费(以费率计取部分)(%)
计费基础 人工费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28 1.64 二次搬运费率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 1.45
4、 市政工程
(1)企业管理费 适 用 市政工程(土建) 市政工程(安装) 人工费 计费基础 人工费+机械费 11.60 20.67 费率(%)
(2) 利润 适 用 市政工程(土建) 市政工程(安装) 人工费 计费基础 人工费+机械费 10.45 22.85 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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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措施费(以费率计取部分)(%) 适用 计费基础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市政工程(土建) 人工费+机械费 市政工程(安装) 人工费 2.61 5.31 1.83 3.71 二次搬运费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 1.09 3.12
5、 园林绿化工程
(1)企业管理费 计费基础 人工费 费率(%) 21.89
(2)利润 计费基础 人工费 费率(%) 24.19
(3)措施费(以费率计取部分)(%) 计费基础 人工费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5.61 3.92 二次搬运费率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 1.74
三、附录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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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基本工资; (2) 工资性补贴;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4) 职工福利费;
(5)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6) 参加社会保障保险按规定由职工个人缴纳费用。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 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
的全部费用。
(3)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
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
金的时间价值。
(2)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
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
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檫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 中小型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
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 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
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
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 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
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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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 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 8、财产保险费; 9、财务费;
10、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费;
12、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 审计费、咨询费;由企业按规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各项经费、六个月 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 (三)利润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 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
(一)通用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及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2、冬雨季及夜间施工措施费
(1) 冬雨季施工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技术措
施及施工降效所发生的费用。
(2) 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
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1)测量放线、定位复测费
(2)检测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地基基础承载力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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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要的费用。
7、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8、施工影响场地周边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安全的临时保护设施。(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 三、其他项目费
由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等组成。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2、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拟另行分包专业工程的金额。
3、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服务,对发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管理、服务以及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规费:是指国家、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一)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 (三)意外伤害保险。 五、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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