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帷幕支护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帷幕支护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来源:乌哈旅游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帷幕支护桩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作井、接收井cfg桩帷幕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数量: 桩径φ600 ,约2400 米,详见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长螺旋CFG桩支护工程,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2012年12月2日开工。 2.竣工日期:2012年12月17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15天,桩基施工之日起计算。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时工期可顺延。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单价: 元/m 以上工程量详见附件一。 2。本综合单价包含:机械进出场、钻机安装调整、钻孔、混凝土输送泵、浇筑桩芯、挖机、场内材料搬运、钻渣土方转运以及以上内容所需的施工设备调遣、维护、保养;人工调遣、食宿及人工费用;材料费(甲供材料除外);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和养护;工程管理费、利润、运输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技术措施费、劳保费、安全、环保

等所有施工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场地影响所需的费用和其他风险因素,此单价贯穿整个工程项目不予调整;施工过程中不单独计取零工费用.本清单单价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有工作项目内容。

2.本综合单价包括工程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甲供材料除外)、施工机械、现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有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的费用.除以上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为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零星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本合同工程造价约¥ 元,实际造价按甲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综合单价计算。

5.本工程单价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负责,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四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桩基施工开始3天内甲方支付乙方¥50000元;以后每7天向乙方支付¥元,完工后5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支付到计价总额的80%,余额在甲方桩基

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完毕。 2.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借款、借用材料的费用、借用机械使用费用、甲方对乙方罚款金额及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 4.甲方有权对已经批复的任何一期计量支付的错误进行修正.

5.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6.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在2天内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期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不予认可。 7.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量或推迟计量:

(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签字认可的项目; (2)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

告的项目; (3)违反合同规定再转包、分包项目;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1.本工程甲方供应泥粉、混凝土材料 .未列明的材料和周转材及辅材由乙方自行采

购,但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会有重大影响的材料仍由甲方控制采购。 2。甲供材料交与乙方使用,乙方应节约使用不得浪费. 3。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4。施工用水、用电甲方提供接口,接口至设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身份证号: 2甲方驻工地代表: 身份证号: 3.甲乙双方工地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签字手续,其他人员签字无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负责人才有权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的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进场时间进场,设备的型号、数量和人员的配备应满足施工需要。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增加。 5.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七条 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3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 第八条 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提供施工图和技术、安全交底,组织图纸会审,提供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施工现场场地平整,提供施工用水接口及办理施工所需手续。

4.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

5.甲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人员,并负责对乙方的试验检验进行监督。 6.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

7.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数量审核、签证。 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款。 9.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本工程其他施工队伍,减少相互干扰。 10、审核乙方自行绘制和设计的施工用图纸.

11.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

12.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3.负责协调地方周边关系。

1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业主进行检查验收。 第九条 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局部测量、放线和施工中的放样工作,。

3.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甲方统一调度,。

4.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管理规定.

5.按约定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报表资料。

6.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 7.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经甲方审核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负责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8。坚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保工作.负责有甲方交底的地下管线保护,若有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9.填写提交所需施工记录和资料、竣工文件,及时提报计量支付报表资料,办理工

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10.对半成品和成品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并承担其费用。 11.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

12.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及村民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和激化矛盾。

13.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采购、招聘、签订经济合同,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条 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包项目按本工程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工所用的人工、机械、材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给于5000 元/次的罚款.

3.甲方对乙方有质量否决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奖惩。 4.严格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做到工完,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由于现场文明施工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 1.当现场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数量时,乙方应立即提出书面报告报甲方审批,并要得到甲方负责人的签署认可.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报告造成工程量无法准确计量,甲方将不予认可.如乙方自行增加或改变设计,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2.当现场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时,甲方按业主通知或批复的工程量相应减少,计量与结算时按减少后甲方复核过的合格工程量计算。

3.若无甲方变更通知书或者甲方签认的书面变更通知,一切增加的工程数量均视为无效.变更增加的工程项目单价,本合同未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收到图纸3天内,根据合同的总要求和分阶段工期要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施工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3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细化的施工进度

计划和保证措施。

3. 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节点施工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甲方根据业主要求的工程实际需要安排的阶段性施工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业主阶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工期每延误一天按5000/天向甲方支付拖延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后工期方可顺延,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赶工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检查与签证

1.甲方专业工程师在对工序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自检.

2.乙方自检合格以后,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

道工序施工。检查不合格甲方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签证。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识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买的人向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计划部门。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期间,承包签约人即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和专职检查员,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现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物保护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尊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严禁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3.乙方在施工中取土、排污等必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

4.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乱拉、乱弃、乱排,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由此发生的纠纷、处理费用及其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5。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并由甲方与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十六条 工程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再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10000元至500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违约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没有费用补偿;乙方也郑重承诺:决不因合同工期延长而向甲方索赔、追加任何费用.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已完工且合格的工程量按70%计量结算工程款。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 5.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进场的机械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便调离本工地。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1天承担5000元/天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开展法制教育,严禁利用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自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及当地政府做好防病防疫和防灾工作。 3.本工程施工人员住宿、生活、交通、治安、卫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4.若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或进度要求,又不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甲方将进行任务调整,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5.除非甲方确定认可,甲方不增加任何技术措施费用双方理解为合同单价已经包括了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6.乙方必须做好有关本工程的合同单价、施工合同、支付情况、技术资料、验工计价资料等的保密工作,严禁向无关人员(包括其他施工队伍、地方有关部门和人员、甲方未明确的知情人员等)泄密,如果发生泄密情况,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

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对乙方进行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双方确认的文件、会议纪要、施工图表、技术交底部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合同组成与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争议与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可提出协商,协商未果前仍然执行本合同。 2.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时选择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责任、义务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 后附 :附件一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日 期: 日 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