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精品来自 行政 放射防护安全应急预案
1.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不准随意取下或离体照射。
2.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辐射设备,不准违规操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立即通知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3.放射设备及相应配套设备,实行岗位负责制,严防被盗,丢失与破坏。
4.设备运行时必须完全处于正常状态,不得在有隐患的状态下工作,对其固定条件设置下剂量输出要定期测量,校准,发现问题立即停机。
5.要重视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医疗保健和身体健康,定期体检与放射有关的特殊项目,填写健康档案,保证每年一个月的保健假,发现超剂量时要及时调查,并提出解决措施。诊疗过程中,集中精力观察患者状态,遇有特殊情况,应中断诊疗,入机房保护病人及机器,作必要的紧急处理,将事故情况分头告知维修技术人员或相关临床医生,诊疗结束将机器恢复原位。
感谢您的阅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