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性质为兼职劳务合同。
第一条工作内容
1.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企业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1.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规定的标准完成工作。
第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三条劳动时间
3.1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即在保证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休息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
3.2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劳动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3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与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无关的业务、活动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己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纪律
4.1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4.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兼职劳动报酬
5.1甲方将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人民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税前劳动报酬,乙方应缴纳的所得税在每次发放报酬后由乙方自行缴纳不得偷税漏税。
5.2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劳保福利待遇,并且不负责承担乙方的任何医疗保险费用。
第六条保密义务
协议期内,乙方须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使用甲方商业信息;协议期内以及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为甲方之一切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
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自愿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任何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_________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7.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事故等。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以下情形发生时,本合同可以终止:
8.1合同期限届满;
8.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不能达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将给予警告;如果在一次警告后仍然不能达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的,甲方提前告知乙方,本合同即可提前终止。
8.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8.4对于非因8.1、8.2和8.3的原因,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且违约方在非违约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未予改正的,非违约方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九条其他
9.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9.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无锡市中山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晚会”活动灯光、音效等设备布置及操作,签定如下协议:
一、活动内容等
1、活动内容:“香缇半岛主题推广活动晚会”
2、活动时间:20xx年4月17日
3、活动地点:金陵滨海大酒店3楼多功厅
4、参加人数:约700人左右
5、布置时间:20xx年4月16日
二、乙方提供服务内容及费用(见附件清单)
三、费用支付方式:
1、总费用:rmb34,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字之日起,即付演员费用的50%,10250元(计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演员费用尾款活动当天即付清10250元(计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其它设备租赁按合同执行完毕后,甲方在收到收据后1个月内付清除演员部分的全款即rmb13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四、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与主办方的沟通、协调;
2、乙方负责服务项目的设备、运输及服务,按时保质完成。所有设备搭建在4月17日14:00前准备完毕,以便主办方进行彩排。音响灯光等设备操作人员在活动前即17:00全部现场到位,准备就绪。
3、乙方在运输、搭建及服务过程中,维护酒店方设备、装修等,若因乙方原因破坏酒店设备等而引起的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音乐播放、灯光投影等使用按流程表提前准备到位,保证应有专业水准及现场执行的顺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活动现场出现问题, 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
5、节目流程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有节目大变动,甲方在活动前提前通知乙方,其他细节现场微调。
五、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原因终止合作协议,若单方面终止合同,别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它,违约方必须根据守约方实际损失情况,向违约方支付合理赔偿或其它。
六、乙方按合同履约完毕后,甲方应及时付款。
七、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定,可签定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最优广告服务公司与 公司遵循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广告媒体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长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楼顶广告牌
2、媒体形式:喷绘外打灯广告牌
3、媒体位置:长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楼顶
媒体尺寸:长:12.5米+25米+12.5米 高:8米 广告发布面积400平方米
二、广告画面要求: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甲方提供画面设计,设计样稿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发布。乙方只承担首次上画费用,若需多次更换画面,制作及安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广告画面的制作文本和光盘。
2、甲方提供的画面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广告的发布。
4、乙方负责甲方发布期内的广告媒体的维修、维护,保证发布期内每日日落后平均亮灯4小时,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保证亮灯至午夜24:00;乙方保证画面的完整、清洁、效果美观,如出现故障,保证在48小时内修复,修复期间租期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影响广告正常发布,如政府拆迁、地震、风暴等,乙方将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尽快修复,广告租期顺延,如不能修复或发布,乙方将按未发布天数返回甲方已付费用。
5、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广告发布所需的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6、如在广告发布及乙方安装画面过程中,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广告画面坠落而损坏第三者物业致使第三者损失或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发布期
1年,从XX年5月20日起至XX年5月20日止。
五、媒体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媒体发布费用
媒体发布费 万元/年(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年)媒体发布费包括媒体拍卖费、城建收费、制作费、安装费、工商报批费、维护维修、清洁费、电增容费、电费、税费等,未提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付款方式:
3、甲方须按时支付媒体费用。
1) 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圆整;
2) 在该媒体广告上画前,即在年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费 万圆整。
3)广告发布6个月后,即年1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费用人民币 万圆整,至此付清全部媒体发布费。
六、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解除。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发生此情况时,乙方只按实际发布天数收取媒体发布费,退还甲方其余部分余款,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赔偿。
八、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与乙方继续租用本合同指定的广告媒体位置之优先权利,并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否则,乙方有权另行签约第三方。
2、甲、乙双方代表如有人事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连续有效性。
九、违约责任
在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止发布,单方解除合同者视为违约方,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同时合同履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发生合同纠纷自行解决不成时,到长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