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以武汉为主战场的本土疫情传播被阻断,各地复工复产已经全面进行。一方面,复工复产率不断提升,好消息时时传来;而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企业又忽视了安全生产要求,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血的教训,给正在复工复产的各界敲响了警钟。为如何更科学、完整的复工复产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底线。
复工复产以来,T179次列车脱轨,贵阳一公司混凝土公司滑坡致7人遇难,多地发生火灾、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伤。观察复工复产事故现象并分析其中原因,可以得出,受疫情影响生产停滞,一些管理者在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上有了“生疏感”,再加上企业片面追求把经济损失弥补回来,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致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增多。
复工复产,其意义就是让全社会活起来,经济有活力,群众有信心,人民增收有保障。但是忘记了安全生产底线,就会与推动复工复产的目标方向和初衷相违背,进一步扭曲经济高质量发展,就会使复工复产失去应有的意义。
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需要破除片面的经济指标观念,破除“抢”的急躁,树立稳而快的复工思想,需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首先需要从思想观念上去掉重利忘危的错误思想。还要强化安全制度、措施落实的检查,既要检查全面,又不给企业增加负担,在调动企业抓好安全生产上下功夫。
抓牢抓实安全生产,需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工业园、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还要消除“安全生产免检”领域的安全隐患,避免最安全的领域发生安全事故。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需要以史为鉴,从过去几年安全生产事故中汲取教训。需要继续延续“三个继续下降”的好趋势,扬长避短,夯实责任,消除安全生产死角,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风起于青萍之末,安全生产,尤其要防早防小,做到早排查、早整改,就会使复工复产的成本进一步降低,复工复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才会进一步彰显。
今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战胜疫情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要能够妥善应对疫情,还需要科学有序有效推动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的意识和各项举措要跟上,责任要落实,漏洞才能得以堵塞。
安全是复工复产的底线和基础,基础不牢,复工复产创造再多的财富,也会有流失的风险,也让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与复工复产的初衷相背离。牢记安全底线,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复工复产,才是完整的和有意义的。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二、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企业要最大限度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体温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三、做好职工培训和自我防护工作。企业对职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科学防控意识。企业对职工每天至少检测两次体温,对体温异常的立即采取处置措施。职工工作期间要自觉接受企业的管理,如实向企业报告活动轨迹,并做出承诺。下班后进出居住区要配合社区、村庄的疫情防控检查。企业通勤车辆要做好防疫消毒和通风,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四、全面开展厂区消毒。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和彻底消毒,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每天对所有场所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工作和作业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五、严格控制人员聚集。落实岗位防控措施,规范岗位工作秩序,调整优化企业生产运行流程。加强就餐卫生管理,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尽量压减会议数量,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积极利用微信、QQ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六、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避免与厂区人员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企业内部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七、做好防控物资保障。企业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设置临时隔离室,购置必备的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八、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做到安全管理。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外防疫情输入,内防疫情传播,确保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冬担任组长,副局长黎子江、党组成员黄爱娟任副组长,成员为执法大队干部丁伟昌、商贸流通股干部黎慧萍、陈佳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陈国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伟昌、黎慧萍为具体联系人。同时,建立全县商贸企业复工防控组织网络体系,在每个商贸企业设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为具体联系人。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更新上报当日情况,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复工准备
积极指导商贸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做到准备不充分不复工,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复工。
(一)落实复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二)制定复工预案。督促各类商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我局具体联系人的对接,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三)加强风险评估。商贸企业恢复营业前,组织力量对企业可能发生疫情的区域、部位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摸清抓准薄弱环节、问题漏洞和关键要害,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四)做好人员排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复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大超市和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做好节后复工疫情防控预案和用工来源排查,动员湖北籍员工和疫情敏感地区用工延后返岗。要求企业加强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对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企业要和员工所在街道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员工所在社区推送员工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并全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工作,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四、强化疫情防控
(一)加强应急管理。配足配强值班力量,加强内部舆情管控,所有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预案到位,演练到位,有的放矢。
(二)加强人员管控。要求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建立在岗人员每日体温登记台账,确保不漏一人。密切关注在岗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防止劳累成疾现象。增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对于存在发热或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员工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
(三)做好日常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加强通风;减少集中开会,提倡视频会议,控制会议时间;做好食堂就餐防控工作,建议采用分餐进食;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做好上下班及出行防控工作,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等交通工具要全程戴口罩;建议商超、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暂不使用中央空调。
(四)加强市场监测。将华润、多美荟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纳入保供调度范围,每日监测掌握其销售、库存、进货、运输、复工等情况,突出保供重点,切实增加粮油、肉类、蛋、蔬菜、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保障市场不断货不缺货。
(五)做好物流配送。及时帮助大型商超解决物流配送问题,协助供应商办理车辆通行证,保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按时按量供应。
(六)加强物资储备。协助企业拓展采购渠道,做好防护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升企业员工尤其是商超员工的科学防护能力。
(七)加强加油车辆管理。加强对外地车辆的关注,做好车辆和司乘人员的信息登记,要求所有上岗员工100%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同时,督促油站每天对加油现场、便利店、卫生间进行全面消毒,开门通风30分钟、喷洒消毒液擦拭加油设备,推荐使用线上方式付款,确保疫情期间安全运行。
(八)加强信息报送。要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人员留观、外地返回人员筛查登记等工作,动态了解和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部和疾控部门。
(九)加强科普宣传。要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防控、应急信息,加大对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力度,提升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将节后复工防疫责任传递到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中去,从而传达到每位员工,层层传导,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工作目标
各级各部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前提下,推动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停工的重大工程项目力争10月10日前全面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停产的规上服务业企业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消费和文化旅游市场有序逐步恢复。全区上下要全力以赴稳增长,按照年度预期目标努力,力争取得最好结果。
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一)持续抓好抓实疫情防控
1.强化复工复产人员管理,严格排查返岗人员来源地和7天活动轨迹,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禁带“病”上岗,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各街道)
2.强化工作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做到“一门店一码”“一铺位一码”“一摊位一码”“一场所一码”,确保应申尽申、应领尽领、应扫尽扫、应查尽查,坚决杜绝卡口无人值守或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不阻拦,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
3.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岗位,保持必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落实隔离场所,加强消毒清洁。聚焦重点企业靠前就近设置移动核酸检测点,为企业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各街道)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4.开展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肃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
5.深入见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摸清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措施,落实包保责任。(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
6.从严进行监管执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行业特殊管控措施,加大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危险作业管控力度,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
7.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工复产以及借复工复产名义开展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
(三)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帮扶工作机制
8.成立云岩区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工作组,落实省、市复工复产复市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农业、文化旅游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措施,制定复工复产复市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
9.分行业设立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复市帮扶热线,畅通企业、项目业主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其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手续办理、用工用地用能、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
10.按照县级领导包保街道(镇)、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聚焦企业项目问题和政府帮扶措施“两张清单”,深入到项目、企业一线现场办公,按照“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切实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责任单位:各包保区领导、各街道)
(四)分行业、分领域按时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11.推进重点项目和在库项目有序复工,除中高风险区域外,确保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对按计划实现复工且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项目,优先申报上级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广旅游局、区财政局)
12.推进35户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按时复产且产能达到疫情发生前3个月平均水平的,在申报各类政策资金、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13.推进141户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企业利用远程在线办公、错峰轮流办公等方式及时复产,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14.对批发、住宿、餐饮、零售等行业企业,所在区域7日内无本土疫情,原则上不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错时经营、延长营业时间、限流、非接触式付费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顾客安全消费;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餐饮企业堂食。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限量、错峰要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保市场主体
(一)推动国家、省、市政策落实
15.结合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以及“六大专项行动”和《贵阳贵安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贵阳市关于贯彻的通知》《贵阳市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等,以及助企惠企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三大专项活动,对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充分利用“贵商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16.执行好增值税加计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六税两费”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重点群体税费扣减、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等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__年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有效解决用工难问题
17.对20__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__年6月30日。对招用20__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招一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__年底。(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8.对招聘省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引导辖区金融机构落实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适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通过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20.积极宣传推广应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找资金功能,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1.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涉及“四化”项目的支持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弱化或创新反担保措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全力推进降本利企
22.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缓释企业扩产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土储分中心)
23.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至20__年12月底,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至20__年5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24.20__年底前全面化解政府拖欠中小微企业欠款,完成防疫隔离酒店、物资供应企业等防疫款项支付。加快兑现各类涉企涉农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25.鼓励供应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26.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租金减免,由区国控集团上门服务。鼓励引导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控集团)
27.支持困难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实施住房公积金弹性缴存比例,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降低缴存比例。缴存单位确有困难的,可根据《贵阳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以下、2%以上)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全力保障交通物流运输通畅
28.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货车通行证制度,认真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直接放行,杜绝“层层加码”,有效期内不要求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取“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优化交通节点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和交通流通组织,完善检查流程,认真查验行程码,提升检查效能。严禁设置不合理交通卡口或挖断、阻断交通运输道路。(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29.建立区政府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双链长”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以企业和项目为最小防疫单元,做好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政府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帮助协调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等问题,做到“防疫不停工”。(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管分局)
四、推进工业加快恢复
(一)坚持培育重点产业
30.加快壮大主导产业。明确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加快微芯科技、芯火悦创科技、贵州麦思威半导体、芯显科技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推动抓好特种电源制造、5G物联网大健康医疗电子产品等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持续巩固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高速增长态势,力争电子信息制造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31.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稳住“水电燃气”供应业基本盘,夯实工业稳增长基础,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60亿元以上。加快打造以益佰制药为引领的云岩区药业品牌舰队;力争健康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3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争取扩大生产计划,优化产品结构,力争印刷包装行业总产值实现8亿元以上。大力推动混凝土行业整合重组,拓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业务,力争新型建材产业总产值实现7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
33.加快构建产业体系。依托贵阳市大力发展在筑央企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磷化工、铝及铝加工、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契机,持续推进我区涉及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力争本辖区央企制造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七大工业产业涉及我区的产业总产值达到3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促进局、涉及街道)
(二)坚持扩大工业投资
34.加大工业招商力度。深入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围绕主导产业,进一步完善“两图两库两池”,高质量谋划一批招商项目。瞄准产业链领军企业、头部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强化延链补链,力争全年引进落地工业项目10个以上,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达到7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比超16%。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各街道)
35.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产业投资攻坚行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有条件项目早日开工。引导企业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扩大技改投资。完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加快在建项目竣工投产。对照市级建立工业项目开工、入库、建设、投产、上规“五张清单”工作制度,按月加强监测管理,全年推动实施新开工项目10个以上,技改项目5个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0个以上,全年新型工业化完成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三)坚持壮大市场主体
36.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益佰制药、贵州燃气等优强企业加快迈上百亿级台阶,实施十亿级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推动贵州永吉印务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十亿级,确保十亿级工业企业达到3户、力争达4户。发挥金融和资本市场作用,加大扶持力度,争取1户工业企业进入上市储备库。(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国资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37.狠抓企业上规入统。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计划,梳理培育清单,抓好新投产企业调度服务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全力稳住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户、净增6户。(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街道)
38.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培育研发投入占比高于3%的科技型工业企业2户以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增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个。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涉及街道)
(四)坚持夯实发展基础
39.扩大产业承载能力。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和集中区功能提档工程,用好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园区及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综合承载水平。加快推进三马二期、三期建设。20__年建成30万方标准厂房、开工40万方标准厂房。(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
40.健全完善机构体制。深入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完成园区社会事务职能剥离工作,推进园区人事薪酬、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改革创新,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力争作为省级园区考核。(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
41.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大力培育提升园区首位产业,打造“一园一链”产业生态。加快盘活闲置土地、资产,出清“僵尸企业”,推进“腾笼换鸟”,力争标准厂房开工前10%拟入驻企业,建成后30%签订协议,建成后1年70%入驻企业。(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三马开投公司、区国控集团、涉及街道)
42.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加快传统产业及电子信息制造等产业数字化进程。推动企业加快生产智能化提质、产品智能化升级,打造2个工业互联网融合标杆项目,力争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指数高于贵阳市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43.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造更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争取创建各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44.推进工业节能减碳。坚决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围绕节能改造、能效提升、余热余压余能利用等方面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出台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45.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培育扶持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综合利用重点企业,确保综合利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五、全力提振消费
(一)促进商品房消费
46.聚焦“保交楼”,加快已获批的“保交楼”专项借款使用,推动“问题楼盘”实现交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7.按照《贵阳市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分类有序向购房人发放惠民消费券契税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48.支持开展汽车、家电促销活动,组织好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支持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汽车金融机构,通过购车送油(电)卡、免收贷款手续费等促进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9.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计划,支持鼓励大型商场等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促进旅游消费
50.执行好全省阶段性国有景区免门票政策,积极开展特色旅游主题活动。加大住宿、餐饮消费券发放力度。(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51.提升太平路、电台街等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加快新印文创园区建设,开放更多公共区域和场所,支持商户经营并延长有效营业时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优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时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管分局)
六、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快推进在建项目
52.合理制定四季度推进计划,形成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月度投资计划后按月开展项目调度服务。对推动不力、完成全年投资目标滞后的平台公司和单位,由区政府通报批评或集体约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局、区国控集团)
53.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金融工具(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等各类资金,确保已获资金支持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入统,“线上线下”督促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国控集团)
(二)推动重点项目开工
54.成立在建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市专班,并强化搭建由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林业、住建等前期手续审批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平台,实行临时集中办公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落实好区政府根据职责对申报项目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政策,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
55.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一项一策”科学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提高施工强度。确保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4个项目11月底前开工,按月对今年拟入库的冒沙井、人民大道4号地块等项目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四季度尽早开工入库。逐个梳理预备重大项目审核备案、用地用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和要素落实时间节点,将条件成熟且计划明年1-2月开工的预备重大项目提前至四季度开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国控集团)
(三)用好用足资金政策
56.准确把握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中长期贷款、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金融机构融资等资金政策兑现要求,建立项目申报对接保障机制,定期梳理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金企会商协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57.强化上级基金投放流程对接,阶段性简化各类资金拨付程序,加强项目实施资金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各类资金基金支付使用效率,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年底前,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部支付完毕,“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动能发展基金使用进度达到70%以上,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付进度达到80%以上。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统筹协调用地用能要素保障
58.制定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做好用地、用林、环评审批等要素指标计划安排。分析梳理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的要求分类处置,积极落实“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土储分中心)
59.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各项手续实行全流程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60.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督导服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动态完善问题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展,协调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五)切实加强项目入库入统
61.全力加快已开工未入库存量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尽快入库入统,确保项目投资应统早统、应统尽统,力争四季度入库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七、全力加强民生保障
(一)积极扩大就业
62.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吸纳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今明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毕业生规模不减少。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制度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创业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培训政策等专项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63.充分挖掘公路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用
工需求,储备一批岗位用于吸纳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整合各类资金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返乡农村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64.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济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65.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切实保供稳价
66.提升“菜篮子”应急调控能力,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依托加油站等场所设置重要民生商品运输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体系。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管分局)
八、全力防风险守底线
67.切实抓好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处置金融风险,加快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两拖欠”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十条”禁止性规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九、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牢牢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以更强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经济恢复提振各项重点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各项纾困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企业。(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加强督查问效。建立复工复产复市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工作方案各项措施任务开展督查,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强化跟踪问效。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区直部门和街道(镇),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严重滞后、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督办督查局)
(三)加强争资争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平台公司要再谋划、再创新,认真解读上级层面政策,及时关注,随时跟踪,结合当前疫情情况,强化项目编报,积极做好疫情相关领域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支持,推动经济加快复苏。(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区国有平台公司)
(四)加强舆论宣传。创新宣传载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对经济形势的正面解读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预期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统筹处理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与涉农企业(项目)正常运转之间的关系。按照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生产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的通知》(瓮防控办字〔20xx〕16号)文件精神,确保县内涉农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行业管理原则。加强对涉农企业、涉农项目情况调度和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县内涉农企业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强化责任,规范督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县内涉农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企业复工复产要严格执行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自身开工条件及市场情况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开展复工复产。
(三)坚持防控安全相结合原则。县内涉农企业的复工复产在满足疫情防控标准的前提下,还须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将安全环保要求同疫情防控相结合,严管严控,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产业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组
成立茶叶、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三个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涉农企业(工程)复工复产工作组。
1.茶叶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
组长:杨忠远(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王治友(县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杨再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胡友明 朱正江(B班班长)夏念(A班班长)刘芝明(C班班长)宋尔银刘德军徐贯芬吴小刚陈秋行涉及科室(站、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企业(合作社)落实相关复工复产的措施,负责复工复产相关资料的核实,收集归档工作。
2.农产品加工企业服务工作组
组长:杜兴乔(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牟禄芳(C班班长) 龙泗成(B班班长)李恩涛(A班班长)熊铧龙李刚林涉及科室(站、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落实相关复工复产的措施,负责复工复产相关资料的核实,收集归档工作和蔬菜保供。
3.畜牧养殖、加工、屠宰企业、工程服务工作组
组长:邓正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周文琴
成员:黄嵩李子建魏赐开赵福全李茂胜涉及科室(站、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饲料加工企业、新建养殖场复工建设,养殖场疫病防控、补栏复养,猪肉保供,落实相关复工复产的措施,负责复工复产相关资料的核实,收集归档工作。
三、复工复产程序
(一)准备。县内涉农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备好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相关防控物资,设置隔离室,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中企业(项目)复工复产资料清单,准备资料装订成册,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验收。
(二)防备。各涉及企业务必贯彻落实好《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生产企(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瓮防控办字〔20xx〕16号)
文件中规定“六个必须”和“六个到位”具体要求。一是对厂区实行封闭管理,合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强化信息登记、人员、车辆进出检查监测,对物流车辆、货物进行严格的消毒管理,尽量避免货物运输通道与人员流动通道的重叠,减少物流车辆货物与厂区员工的接触。二是对职工健康实行严密监测。设置检测点,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是对各岗位防疫措施要严格落实。加强生产车间、办公区、食堂、宿舍等区域环境的防疫消毒,要提前做好通勤车辆防疫消毒,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合理安排生产计划,规范岗位工作秩序,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尽量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加强就餐管理,采用分时段就餐的方式减少就餐人员的聚集。建立隔离观察区,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对人员隔离,并上报相关单位。
(三)报备。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各类防控措施后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复工复产。
(四)复核。局各部门在接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指派有关人员到企业复核企业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如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则出具备案文书,并经县防控办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如不符合条件则要求企业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复核,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出具同意复工复查备案文书。
四、工作要求
(一)局各部门、各企业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县明确的战时纪律,领导小组成员一律在岗履职,加大摸排力度,及时掌握动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各复工复产工作服务组在接到企业复核申请后,在24小之内对其作出结果复核;同时,加大对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力度,确保2月中旬实现复工复产。
(三)局各部门、各企业要真实上报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现虚报、错报、缓报、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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