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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防火的倡议书

来源:乌哈旅游

  近期,我区气温不断升高,特别是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山祭祀、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_负责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巡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要认真落实3月27日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消息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林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大森林巡查力度;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全区护林人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大对森林火险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格禁止在林缘、林内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

  三、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清明节期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林单位巡山护林、应急准备、值班备勤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在全区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林火监测的热点信息。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报告区防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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