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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责任书各种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姜堰坝口工程项目部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能够做到安全、文明、材料有一个良好的管理秩序,加强看管人员有良好自觉性和积极性,甲方给乙方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 、乙方必须做到现场内全天候流动值勤,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正当行为的应立即制止或及时上报,不得擅自着主或放人。

  1、 看管人员应积极配合,随时对进、出场材料,随时进行跟踪检查、验收、清点,对进场材料实行包干管理,所进租赁材料退还时在总数的2%以内的损耗不扣看管人员的工资,如达到3%扣看管人员每日工资10元,如达到4%扣看管人员每日工资20元,以此类推。

  2、 乙方不得随意脱岗或离岗。如经项目部发现超过一小时的罚款50元,如有半天不在现场的项目部将予以清出工地,本项目部不再使用。

  3、 乙方必须做到每天不限时的清理你所管辖的大门两则各不少于50米的道路清理涻水降尘工作。如因扬尘现象影响文明或相关部门检查罚款,责任人承担罚款额的30%。

  4、 值班时要随时注意现场周边散落材料,随时进行清理归弄码放整齐。

  5、 看管人员对劳务队的蒸饭车、开水炉、要定时开止,不得无节制的使用,开止时应注意产品说明,以免不懂造成意外伤害。

  6、 项目部对看管人员每人每天发放80元的工资标准(本标准中包含加班费、劳保费、路费、火食费,防署降温费、医疗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7、 项目部如发现看管人员私自变卖或帮助他人出卖项目部财物,项目部将以原材料值的三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送机关处理。

  8、 不管是农忙还是农闲严禁看管人员随便替换他人进入工地,一经发现一并清出工地,确有特殊情况可先辞退,项目部可予以调整,决不影响你私自事务的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条款望您们认真阅读,认真履行,如有不实应尽快勾通以便尽早外理落实,以免 造成双方不愉快,影响双方情绪及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姜堰坝口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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